政策:学术项目审查(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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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学术课程评审罗彻斯特社区和技术学院应根据该机构的战略和硕士学术计划每年审查所有项目/部门. 评审应由各自领域的教师进行, 由相应的项目负责人/部门协调员报告, 并由相应的院长核实. 学术项目评审应通过项目负责人/部门-部门协调员SharePoint网站以电子方式提交, 不得迟于每年二月.

执行副总统办公室, 教务处应就所需的专业/部门审查的内容和格式提供详细的指导.  完成评审的执行摘要可以, 由AASC主席酌情决定, 被要求在AASC上发表演讲以供讨论/咨询.

第2部分. 学术项目审查的要素
部分1. 所有学术课程/部门审查应解决以下问题:(a)朝着学术目标的进展, (b)预算资源的利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c)分析有助于提高效率的数据, 有效性和满意度, (d)对学习成果的评估和进展, (e)持续改进的目标和倡议以及(f)实现目标所需预算资源的文件.

实施日期:即日起
采用日期:1996年7月1日
Date of Revisions: 1/18/05; 4/28/2009; 11/30/16